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范围的通知

    2022年01月14日 11:17  点击:[]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学习讲话精神,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助力两岸技能人才交流,现公布第二批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人社部门公布的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可根据各自评价范围,直接采认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等14个职业的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并按照《福建省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目录 (第二批)》(详见附件)核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其他相关事宜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台湾同胞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71号)要求办理。

      联系人:林恺:0591-87629279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14日


    上一条: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全省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考点公布

    关闭